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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中夏:我不做官,我要做人民的公仆,公仆就是大众的长工
时间:2017-03-31    来源:制药工程系    作者:

邓中夏说:“我不做官,我要做人民的公仆,公仆就是大众的长工……开创一个人人有饭吃、人人有衣穿的新天地。”

1920年春夏,邓中夏即将从北京大学毕业,面临着人生的选择。他的父亲当时在北洋政府行政院做书记官,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好前程,就托人在北洋政府农商部给邓中夏谋了一个职位。大学一毕业就能到中央政府机关做事,在当时是很令人羡慕的。

邓中夏从父亲手里接下了农商部的聘书,但出人意料的是,第二天,他就悄悄把这个炙手可热的聘书寄还给了农商部。父亲知道后问他为什么这样做,他回答说:“我不做官,我要做人民的公仆,公仆就是大众的长工……开创一个人人有饭吃、人人有衣穿的新天地。”

紧接着,又一个好机会摆到了邓中夏的面前。当时上海滩的大资本家穆藕初看到中国学术落后,决定捐银一万两,委托蔡元培、胡适等人挑选一批英才,送到欧洲留学。邓中夏被选中进入了名单。面对这个更加难得的别人抢还抢不到的机会,邓中夏还是婉言谢绝了。

无论入仕做官还是出洋镀金,都是当时相当多的大学生的人生理想,邓中夏却全都予以回绝,他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?

邓中夏是1917年考入北京大学的,当时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在北大担任图书馆主任兼经济、历史等系的教授。邓中夏入学后不久,俄国十月革命爆发,李大钊率先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,先后发表《法俄革命之比较观》、《庶民的胜利》、《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》等著名论文。

年轻的邓中夏对新世界与新思想充满期冀,他曾在一首诗中写道:“觉悟的门前,便是刀山剑树,我们是开门呢,还是不开门呢?”李大钊的讲课和文章,给他很大的教育与启发。无数个夜晚,邓中夏在图书馆和宿舍昏黄的灯光下,一遍遍读李大钊发表的《庶民的胜利》和《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》。在李大钊的引导和十月革命的影响下,邓中夏开始研究和接受马列主义,他还在李大钊的一篇文章上写了这样的批注:“俄国革命的成功,首要就是唤醒民众。”

为了唤醒民众,1919年3月,邓中夏发起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,旨在“增进平民知识,唤起平民之自觉心”。他带领讲演团的同学到街头演讲,宣传反帝反封建的道理。五四运动中,邓中夏成为北大的学生领袖之一,在5月6日成立的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上,邓中夏被推为联合会总务干事。

1920年3月,邓中夏加入了李大钊领导秘密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,正式确立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。不久,他写了一首诗《过洞庭》,来表达自己的信仰与奋斗目标,其中写道:问今为何世?豺虎满道路。禽狝歼除之,我行适我素。问将为何世?共产均贫富。惨淡经营之,我行适我素。

正是有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崇高理想,有了唤醒民众的清醒认识,他才能够冲破世俗的藩篱,没有选择去巴黎,而是选择去了北京远郊的长辛店机车厂,和那里的工人兄弟一起生活,向工人宣传进步思想。1921年初,他创办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,让工人们免费学习。他受李大钊的影响,决心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。随后的几年里,他先后领导了长辛店铁路工人大罢工、上海工人罢工、省港大罢工,成为中国早期杰出的工人运动的领导人。

殷夫写道:“革命的本身就是牺牲,就是死,就是流血!就是在刀枪下走奔……在森严的刑场上,我们的眼泪决不因恐惧而洒淋!”

在中国,有一首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几乎家喻户晓: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;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。”把这首诗翻译到中国的,是浙江青年诗人殷夫。1929年,19岁的殷夫从德文版的《裴多菲诗集》里读到了这首诗,他以中国人熟悉的五言绝句的形式,把原来的白话诗浓缩成20个字,既保留了原作的主旨,又浅显易懂,朗朗上口,显示了译者的卓越才华。

但与殷夫另一首自己创作的诗相比,也许,他自己的创作更有意义。这首诗叫《别了,哥哥》,其中写道:“别了,我最亲爱的哥哥,你的来函促成了我的决心,恨的是不能握一握最后的手,再独立地向前途踏进。”“在你的一方,哟,哥哥,有的是,安逸,功业和名号,是治者们荣赏的爵禄,或是薄纸糊成的高帽。只要我,答应一声说,我进去听指示的圈套,我很容易能够获得一切,从名号直至纸帽。”“但你的弟弟现在饥渴,饥渴着的是永久的真理,不要荣誉,不要功建,只望向真理的王国进礼。”“别了,哥哥,别了,此后各走前途,再见的机会是在,当我们和你隶属着的阶级交了战火。”

这是一首表达与自己的出身彻底决裂的勇气和决心,表达为了信仰和自由而不惧牺牲生命的勇气和决心的自白书。他在诗中要与之决裂的大哥叫徐培根,曾在国民党军任团长、师参谋长、军参谋处处长等要职。他比殷夫大15岁,因他们的父亲去世得早,对自己的这个自幼就表现出聪明灵慧的最小的弟弟,他不仅分外喜爱,更是像父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照呵护。为了让殷夫能够学成光宗耀祖的本领,高小毕业后,大哥就把13岁的殷夫送到了当时中国最繁华的大都市上海读中学。

此时的上海,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正风起云涌。1925年,发生了震惊全国的“五卅”惨案,帝国主义的暴行,让少年殷夫的心里洋溢着难以抑制的怒火。他参加了罢课和反帝宣传,进而接触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,并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。

1927年国民党发动“4·12”反革命政变,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,17岁的殷夫被逮捕关了3个月,几乎被枪决。大哥得到消息后立刻赶到上海,将殷夫保释出来,又送他到德国人办的同济大学去学习德文预科,以便将来到德国留学。但殷夫再次违背了哥哥的初衷,在同济大学,殷夫继续参加革命,加入了进步文学团体太阳社,还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。1928年,日军制造济南惨案,殷夫积极参加学校的罢课和示威,再次被捕入狱,大哥让人通过关系再次把他保释出狱,并给他写了一封信,信中既有严词责备,也有苦口婆心劝说,告诫他不要过问政治,不要与政府作对,要趁着年纪尚轻,把书读好,将来到德国留学,这样才能有锦绣前程。面对哥哥指明的前程,殷夫挥笔写下了这首《别了,哥哥》。在“手足之情”同“阶级分野”之间,殷夫做出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断然的抉择。

对自己做出的这个选择,殷夫也清楚地知道蕴含的风险,他在一首诗中写道:“革命的本身就是牺牲,就是死,就是流血!就是在刀枪下走奔……在森严的刑场上,我们的眼泪决不因恐惧而洒淋!”但是年轻的殷夫认定了自己追寻的真理,决心走到底。殷夫创作了众多的“红色鼓动诗”如《血字》、《让死的死去吧》、《我们》、《五一歌》、《巴尔底山的检阅》、《我们是青年的布尔什维克》等等, 热情讴歌了无产阶级的战斗风采,成为20世纪20年代末期中国最有成就、最有影响的诗人之一。

1931年1月,殷夫因叛徒告密第四次被捕,于2月7日深夜与同是左联作家的李求实、柔石、胡也频、冯铿一起被秘密枪杀在国民党龙华警备司令部刑场,年仅21岁。

殷夫是一个富有才华的诗人,以他的才华,加上家庭的关照,不难出人头地、生活优裕,但他却选择了“背叛”,他背叛了出身与家庭,为真理和理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,他的生命在对信仰的忠诚里获得了永生。

刘国志斩钉截铁地告诉特务们:“我是自觉自愿参加共产党的,我心甘情愿为人民牺牲自己!我的意志是谁也动摇不了的。”

在小说《红岩》里,有一个像殷夫一样为革命献身的年轻的共产党人刘思扬,他的原型叫刘国志。他出生在四川泸州的一个豪门望族,父亲任过泸州济和发电厂董事长。刘国志中学就读于成都著名的建国中学,高中毕业后考上了当时国内最好的大学西南联大。就在西南联大,他怀着强烈的爱国热忱,毅然选择了共产主义信仰,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大学毕业,家里给他在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谋到一份美差,他却根据党的指示,放弃了这个高薪厚禄的机会,去了一个不为人知的落后小县陆良县做中学教员。在这里,他以艰辛的努力播下了革命的火种,一直到抗战胜利,才回到重庆。

1948年4月,因叛徒出卖,刘国志不幸被捕。负责审讯他的特务认为,像他这样大地主、大资产阶级的少爷,不可能真搞共产党,对劝降他抱着很大期望。但刘国志却斩钉截铁地告诉特务们:“我自愿背叛我的家庭,我不是受任何人指使,而是自觉自愿参加共产党的。我心甘情愿为人民牺牲自己!我的意志是谁也动摇不了的。”

他的家人为了营救他,专门派他哥哥从香港赶到重庆,劝他说:“自从你被捕以后,全家人都思念着你。我这次专门回来营救你,指望把你早点弄出去,一家人团聚。”国民党特务碍于刘家的面子,表示只要刘国志签个字声明脱离共产党,就释放他。哥哥劝他赶紧签字,签完字就立即把他带到香港,然后再送到美国。刘国志回答说:“我不去香港,也不会去美国。我有我的信念和决心,这是谁也动摇不了的。真理是扑不灭的,中国革命一定会成功!”

拒绝了家人的营救,他很清楚前面等待他的是什么样的考验。面对敌人一次次的严刑拷打,他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。1949年11月27日,他高呼着“反动派一定要灭亡”“人民就要胜利了”“中国共产党万岁”的口号,壮烈就义,年仅28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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